另附本次活动的通知文件:如下
关于开展“村镇银行杯”
创业乐清——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、团委,市直属各单位党委(党组)、团组织: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,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围绕“实力乐清、魅力乐清、和谐乐清”建设要求,积极推进乐清青年创业创新行动,组织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业创新实践,带动并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活力,市委宣传部、团市委、乐清市广播电视台、市青联和市联合村镇银行等单位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开展“创业乐清”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(以下简称“创业乐清”竞赛)。
一、竞赛目的
本竞赛以项目竞赛为途径,通过政策扶持、资金支持、导师带徒、基地孵化等办法,培育创业创新项目,培养创业创新人才,全面活跃基层,竭诚服务青年,为争创科学发展先行区、打造宜居宜创业的现代化城市作贡献。
二、参赛对象
“创业乐清”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在乐清或在外创业的乐清籍40周岁以下的社会各界青年或青年集体,重点面向乐清市的青年学生、大学生村官、企业青年(包括进城务工青年)、农村青年等四类群体。
三、竞赛内容
“创业乐清”竞赛包括创新项目、初创型创业项目、成长型创业项目三类竞赛。
1、创新项目: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科技含量较高,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项目。
2、初创型创业项目:是指有明确的市场容量和竞争力,处于创业起步阶段,以创业带动就业为目的的创业项目。
3、成长型创业项目:是指有较大市场容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力,具有发展潜力,实施周期可控,投资规模适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项目。
四、竞赛项目申报条件
1、申报创新项目的参赛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:
(1)创新性突出,理论上有突破或技术上有创新。
(2)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。
(3)推动行业进步,对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。
(4)项目申报人是科技创新(技术发明)的全部或者关键性技术的独立完成人。
2、申报初创型项目的参赛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:
(1)创业项目须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、支持的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或项目。
(2)创业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前提,对项目前景判断合理准确。
(3)创业项目能有效控制成本,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。
3、申报成长型创业项目的参赛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:
(1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。实施周期可控和投资规模适中,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。
(2)已取得合法经营主体资格。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,产权明晰,实行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;有规范健全的生产、技术、质量、财务管理制度;有一年以上企业运营期,企业经营状况良好。
(3)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,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在研究、开发、生产过程中,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,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无不良影响。
五、奖励办法
组委会将在创新项目、初创型创业项目和成长型创业项目中共评选出十个奖项。获奖者可获得“乐清青年创业创新基金”最高2万元的奖励、“乐清联合村镇银行”3-10万元无担保启动资金或“乐清联合村镇银行”提供的最高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。同时创业青年将被纳入创业指导师扶持范畴, 获得“一对一”的创业指导,并优先获得市委农办、市经贸局、市科技局等职能部门的政策扶持。
市竞赛组委会将按照自愿的原则,把有推广价值的优秀项目推荐到乐清电视台进行宣传,并与成功企业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,传递经验,寻求合作,建立互信。
六、竞赛实施步骤
1、宣传动员阶段(2010年9月)。广泛宣传“创业乐清”竞赛,各参赛人登录“创业乐清”竞赛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前往当地乡镇团委索取申请表报名。各乡镇要充分宣传动员,将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市级竞赛,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2、申报阶段(2010年10月7日—10月31日)。本次评选活动采用乡镇推荐、部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。各乡镇、有关部门组织推荐项目,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。同时接受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,由组委会委托自荐者所在单位或指定单位进行初步考察、审核,经组委会复核后,参加评选。参赛者可以从“青年驿站”网站(http://www.youngyoung.org.cn/)下载报名表,按参赛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送竞赛组委会,由竞赛组委会确定优秀推荐项目参加市级评定。
3、考察评定阶段(2010年11月)。市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、成功企业家等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进行考察评定,经过书面评审和公开答辩两个阶段,确定市级奖励和扶持的优秀项目,并推荐参加浙江省、温州市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。
4、奖励扶持阶段(2010年12月—2011年12月)。“乐清青年创业创新基金”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和扶持。奖励资金由“乐清青年创业创新基金”管理办公室直接发放、贷款由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发放。
七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市委宣传部、团市委、乐清市广播电视台、市青联和市联合村镇银行等单位联合成立“创业乐清”竞赛组委会,负责竞赛的总体规划、协调和指导,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团市委。
2、广泛发动,服务创业。各部门各乡镇要积极采用社会化的方式,争取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支持青年创业创新,将“创业乐清”竞赛中涌现出来的“初创型创业项目”和“成长型创业项目”纳入低息、部分免担保的小额贷款支持。要加强与成功企业家的合作,通过产业链接、产品对接、市场对接、技术对接、经验对接式的创业指导,切实为创业青年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。
3、严格程序,把握标准。严格把握项目推报程序和评审标准,要充分听取项目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,推出的项目应是本地区、本系统最具创新性、最具潜力、最具成长性的优秀创业创新典型代表。
各单位要有效依托“创业乐清”竞赛网站平台,按照竞赛的统一部署,做好参赛项目的宣传、申报、考察、评定等工作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: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A731办公室(共青团乐清市委农工部),邮编:325600,联系人:张亚平。电话:61880737,传真:61880732,Email: 36288966@qq.com。